天津市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关于在区县工商联(商会)和行业商会、异地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完善“大调解”体系,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效化解商会内外部企业的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促进我市家居行业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经天津市家居市场商会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申请成立天津市家居市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天津市家居市场商会
2013年4月10日
附件:
1、天津市家居市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
2、天津市家居市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建议名单
3、天津市家居市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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