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二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10]533号)文件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规定、轻质隔墙工程、抹灰工程、墙面镶贴工程、地面铺装工程、吊顶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细部工程、涂饰与裱糊工程、管道、卫生器具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新修订的标准与老标准相比,从增强质量验收的可操作性入手,充分考虑人性化和时代发展的需要,侧重删减现场制作项目,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全面提升我市住宅装饰装修项目的管控水平。
新修订的本标准主要明确了装饰装修的安全性及所有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要符合环保要求的规范、规定。
新修订的本标准,把涉及到人身安全健康的项目列为了强制执行标准,并且强调了室内环境空气污染指标的否决权,其目的在于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被列为强制性验收的条款包括:电器、排水管道、卫浴设备、门窗、室内楼梯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在新修订的本标准有关章节中,凡是涉及到安全健康和使用功能的项目必须确保,有一项不合格就不能通过验收。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环境装饰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实施本标准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建议或意见寄给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建交中心14层天津市环境装饰协会(邮编:30019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市环境装饰协会
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华惠安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金泰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天津市阳光家园环境艺术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科艺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星艺装饰(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
天津城市人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名宪、曹莉云、刘希尧、王文焕、王震、杨朝炼、丁杨、刘卫泉、张文起、刘群、刘凯声、王红军、王琦、李辉、冷祖良、黄兴隆、王强、潘恩忠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张 方、康 庄、张文龄、朱小平、密志伟、栗 涛、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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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