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装企业:
由天津市市场监督委监制颁布实施的“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JF-2014-011)示范合同文本已于2014年10月份率先在我会核心企业中进行了试点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全面启用,收到良好的效果,对规范家装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目前市场上还有一些企业仍旧使用已经废止的“2005版”家装合同。以及用行政机关的名称和示范合同文本编号私自印制的家装合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经查实后,严格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的规定,定性为“合同欺诈”由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请各会员企业引起重视。规范合同文本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好企业自身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将进一步加强“新合同”版本的使用,宣传工作,为守法企业拓宽市场渠道,协助市场监督委严查,重罚违规违法企业。同时希望广大会员企业发现市场违规使用“假合同”的现象,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及家居商会通报,共同维护我市家装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附:市市场监督委对宝坻有关企业擅自印制“示范合同”文本的处理决定
监督电话:84493625 天津市市场监督委合同处
88235882 天津市家居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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