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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家居[2015]031关于转发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使用示范合同文本的通知



tjjjsh.com | 2015-09-29 | 浏览383次

各家装企业:

    由天津市市场监督委监制颁布实施的“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JF-2014-011)示范合同文本已于2014年10月份率先在我会核心企业中进行了试点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全面启用,收到良好的效果,对规范家装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目前市场上还有一些企业仍旧使用已经废止的“2005版”家装合同。以及用行政机关的名称和示范合同文本编号私自印制的家装合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经查实后,严格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的规定,定性为“合同欺诈”由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请各会员企业引起重视。规范合同文本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好企业自身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将进一步加强“新合同”版本的使用,宣传工作,为守法企业拓宽市场渠道,协助市场监督委严查,重罚违规违法企业。同时希望广大会员企业发现市场违规使用“假合同”的现象,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及家居商会通报,共同维护我市家装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附:市市场监督委对宝坻有关企业擅自印制“示范合同”文本的处理决定

 

    监督电话:84493625   天津市市场监督委合同处

                  88235882   天津市家居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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