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家居商会文件
津家居[2014]021
关于建立天津市家居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按照(津人社局发[2014]3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提升调解组织工作效能和社会公信力,构筑和谐劳动关系,要求在各行业商(协)会及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企业中选拔具有一定劳动法律知识、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的人员。经市人社局培训考评,取得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书上岗并成为天津市家居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协调处理行业内各类劳动纠纷。经我会会长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从各会员企业中推荐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培训(免费)取得相应资格等级证书后,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家居行业劳动争议调委会”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相关工作。请各企业认真做好本项工作。
报名程序:
根据人社局规定,由企业推荐符合要求的人员,每个企业推荐1-2名,填表加盖公章。
培训考核:
商会对推荐人员核准后,报送市人社局进行统一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证书管理:
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颁发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证书和调解员岗位证书。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30日前将名单报送商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88235882 传真:88235882
联系人:满悦 杨秋菊 邮箱:jiajushanghui@126.com
培训学员报名推荐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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