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3日下午,市司法局、河西区司法局、市工商联召开了“成立天津家居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研会,市司法局李梅、刘静,河西区司法局孙文红,市工商联周铁瑛等领导出席会议,听取了天津家居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并考察了家居商会的调委会办公地点及硬件设施等,与部分委员、调解员进行了交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关于在区县工商联(商会)和行业商会、异地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效化解商会内外部企业的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促进我市家居行业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经对家居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相关程序的审查,同意天津市家居市场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以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津调协[2013]3号》文件批复成立,正式纳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范畴。

天津市家居市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选聘适合的人民调解员,要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促进天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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