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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商会参加市工商联举办的非公经济组织第一期法律培训班



tjjjsh.com | 2013-05-22 | 浏览237次

   

    5月16日-17日,我市非公经济组织第一期法律培训班在市工商联举办,家居商会秘书处派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受益匪浅。作为加强和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管理的一次有益尝试,市综治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邀请市公安局、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和金诺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就“经济犯罪的特点以及预防”、《合同法》、《公证法》及“民营企业危机应对”等问题进行讲解。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黎昌晋亲切会见了负责培训的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总队、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总队的同志,并对他们表示衷心感谢。市综治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小组副组长杨蔚东作开班动员。市工商联副巡视员范学义主持开班仪式。来自我市各区县工商联、行业商会、异地商会推荐的天津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中心社会管理员,民营企业家及民营企业法务工作人员60余人参加了培训。

    杨蔚东副主席在开班仪式上指出,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置于法律的框架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天津”、“平安天津”建设的部署和安排,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的法治建设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已经被纳入全市整体规划。特别是中发[2010]16号和津党发[2011]6号文件,赋予工商联组织协同社会管理和参与经济服务等一系列新职能,如何依法职能,实现好党中央对工商联和商会组织的功能定位是摆在各级工商联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作为市综治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小组的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服务民营企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随着预防经济犯罪预警服务平台和覆盖我市3368家核心民营企业的网络交互平台的运转,我们发现以合同欺诈、劳资纠纷、房屋拆迁、知识产权争议、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为代表的一系列危机隐患已经成为严重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瓶颈和障碍,适时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切实增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法、用法和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尤为迫切和必要。参训学员要深刻认识学法、懂法、用法对于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储备,不断提高依法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杨蔚东指出,今天来参加培训的有一大批是各区县工商联、行业商会、异地商会推荐的社会管理员和市公安局的特邀监督员。大家肩负着协调关系、畅通渠道、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的使命和重任。我们要以此次法律知识培训为契机,将开展经常性法律业务学习作为加强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通晓法律、熟悉政策、业务纯熟的社会管理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调处矛盾、化解纠纷、教育疏导、构建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在为期两天的法律知识培训班中,参训学员结合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与老师现场交流,授课现场轻松而热烈。按照培训班的整体设计和安排,参训企业家代表与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总队、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总队相关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就企业预防经济犯罪及“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向学员们分发了预防经济犯罪和普及公证知识的宣传册。

    参训学员一致表示,随着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此次法律知识培训班办的非常及时,课程设计和授课内容体现了极高的理论性、实务性和针对性,回去之后一定会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并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商会和企业自身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到依法治企、科学管理,为推动“平安天津”和“法治天津”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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